一、全款买房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吗
全额购房是否可以仅登记夫妻一方的名字
在购买房产时,如果选择全额付款,您可以单独将配偶的姓名写入房产权属证书中,这完全取决于您和您的伴侣的意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妇共同支付了所有购房款项并且仅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登记,此房产仍然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使用其个人财产全额支付购房款项且仅在该方的名下进行登记,那么该房产则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全款买房可以提公积金吗
根据相关规定,全额支付购房款项的条件下,购房者有权利申请提取公积金。
具体而言,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被领取的:
首先,当购买、修建、改造或扩建属于自己所有的自用住宅;
其次,在达到法定的离休、退休年纪,或者已经达到该标准;
再者,如果个人由于身体原因在工作中完全无法适应,且终止了和原有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
另外,当居民的户籍迁移至外地,或者出国居住;
最后,非本地居民身处异地并从原工作地离职时;
以及,当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来抵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全款买房可以告单位违约吗
如贵公司与尊驾就购买房产事宜签署有明确约定之合同协议,且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贵公司未能依照约定行事,引发尊驾的正当利益
受到损害,那么此时尊驾可依据事前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贵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然而,在此之前,尊驾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以证实贵公司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合同文本、书面承诺书、相关沟通记录等等。购买房产时,可选择全额付款并将配偶姓名写入房产权属证书,这取决于双方意愿。婚姻期间,无论谁支付购房款项,只要登记在一方名下,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若使用个人财产全额支付并仅在个人名下登记,则该房产视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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