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结婚登记吗
精神类疾病患者,其与他人缔结合法婚姻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彼此状况的基础上进行;
其次,在登记结婚之前,患有重大精神疾病的病人必须对另一方予以真实、全面的告知;
最后,如果一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未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段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仅限于在得知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后的一年之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一方有精神病的人如何去离婚诉讼
倘若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若欲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首先应由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作为原告向法庭提交正式的起诉状,或由精神疾病患者本人的合法监护人代理其向法庭提交诉讼申请。
在此之后,法官会根据起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审理请求的正当性,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如决定予以受理并立案,将退还原告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同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紧接着,自决定立案之日起,法院必须在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并提议被告进行书面的答辩,以便被告能够为自己的立场作出充分说明。
最后,待各方准备就绪后,等待法院下发出庭通知书,参加庭审并静候裁决结果的公布便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
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结婚登记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微信扫一扫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86-6733-7111